庭审“搬”进社区?这个“家门口法庭”很接地气

2023-08-27 12:15:49 来源: 百度新闻

小区里也能开庭?

近日


(相关资料图)

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

在殷行街道小区内的

老年活动中心进行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首次探索了“家门口法庭”巡回审判模式,合议庭和工作人员组成移动法庭团队至小区老年活动中心对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进行了审理,部分小区居民纷纷至现场旁听。

案情介绍

小区建成于上世纪90年代,随着房龄增加、楼层住户的年龄增长,楼上老人出入不便的问题愈发明显,于是加装电梯成为了这栋楼老人们的一大心愿。

终于,居民等到了加装电梯的机会,兴高采烈地配合小区完成业主意见征询等程序后,就启动了加装电梯事宜。然而,电梯施工单位进场测量数据、准备开始报送安全性检测时,却遭到了被告的阻挠,他们认为这个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对自己的生活有影响,想方设法阻挠增设电梯工程的施工,甚至一度发生争吵,眼见双方矛盾越来越大,加装电梯工程又迫在眉睫,一时无法收场,故原告愤而起诉至法院。

这是加装电梯案中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中高楼层居民起诉低楼层两户业主,要求其排除妨害、停止阻挠加装电梯的行为。涉案居民人数较多,他们的居住地又都位于殷行街道小区同一楼栋,出于方便老百姓诉讼的考虑,杨浦区人民法院决定将法庭“搬”进社区,通过“家门口法庭”,化解小区居民的急、难、愁问题。

庭审直击

-家门口法庭-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向法官诉说加装电梯的迫切需求,并陈述了加装电梯的全部流程以及居民代表为推动加梯工作所作出的努力。

充分表达了自己的答辩意见,其阻挠加梯主要有四点原因:一是认为其在规划部门公示阶段曾提出异议;二是认为加梯影响底层居民采光;三是认为加梯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四是认为征询意见中的签字同意并不是表决,应当由楼栋业主重新进行表决。

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并在原、被告同意的情况下组织双方调解。

文字/图片:杨珐

编辑:奚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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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上海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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