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如桂,被提起公诉!

2023-06-09 18:12:51 来源: 中工网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如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陈如桂利用担任广州市原建设委员会主任、建设工委书记,广州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中山市委书记,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如桂简历


【资料图】

陈如桂,男,汉族,1962年9月出生,广东廉江人,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

1979.09—1983.08,桂林冶金地质学院物探系地球物理勘探专业学习

1983.08—1986.08,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教师

1986.08—1989.05,中南工业大学地质系应用地球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89.05—1991.01,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干部

1991.01—1992.09,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测试技术研究室副主任

1992.09—1992.10,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测试技术研究室主任

1992.10—1998.03,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其间:1995.09—1998.02,中南工业大学地质系应用地球物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1996.08兼任广东省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1998.03—1999.08,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院长、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

1999.08—1999.12,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999.12—2000.06,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2000.06—2001.07,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1.07—2003.05,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广州正局级)

2003.05—2007.03,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工委书记

2007.03—2010.06,广州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2010.06—2011.12,广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1.12—2015.09,广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5.09—2016.09,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16.09—2017.01,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

2017.01—2017.07,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07—2017.08,深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7.08—,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中国经济网

编辑:夏会儒

审核:张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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