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导游套购离岛免税品超180万元 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2023-08-04 15:10:27 来源: 央广网

央广网海口8月4日消息(见习记者付美斌 实习生周林炎)8月4日,记者从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间,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套用“人头”离岛额度在多家免税店套购离岛免税品2112件,价值人民币1875959.1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368696.57元。

经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10月2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某犯走私普通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7万元。


(资料图)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已成为海南的一张靓丽名片,但也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违法生“财”之道,不少“代购”想要利用免税产品牟利。

免税政策发现商机

被告人李某某,女,1996年出生,汉族,专科文化。

“我是做导游的,有朋友想买些免税品,就让我帮忙买些,后来我就专门做这个了。”李某某供述道。

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间,李某某利用他人离岛信息套购免税品的主要方式分为线上线下购物两种。一般线下的购物方式为,根据需要买的东西的金额和数量算好需要找的“人头”数,然后在线下免税店找好“人头”,谈好带货费价格之后,购买离岛的船票,然后再带着“人头”去免税店柜台购买免税品,买好东西后再带着他们去柜台付款结账,都是李某某付的款。等第二天李某某再带着他们一起提货上船离岛,等离岛后,李某某就会把货收起来,并且付款“人头”的费用,然后把货通过快递寄到全国各地。

组织他人从事代购

“跟我购买离岛免税品的一般都是外地的客户,没有海南岛内的。”李某某供述,线上购买模式主要是通过CDF海南免税APP去购买离岛免税品。

此种情况下,李某某先用手机号在CDF海南免税APP注册账户,账户名基本就是手机号,CDF海南免税APP注册账户后,只要提供离岛时的身份证号、姓名、离岛船次航班号和联系电话,就可以在CDF海南免税网上商城购买免税品,然后在新海港提货出岛。

如果用“人头”的额度购买,那就用“人头”的手机号码注册,线上线下购物都需要提到才能提货,李某某用同样的方式带他们出岛后,再将免税货品寄出去。

“我雇佣他人离岛购买免税品后的免税品都销售掉了,一般看到有免税品搞活动我就发微信朋友圈,然后找人头或者用自己的额度买。”李某某供述。

知法犯法终落法网

据了解,李某某通过朋友圈来销售免税品,客户来源于之前做导游认识的,基本都是外地的客户。

李某某还有过两次与人合作的经历,两人是室友并同时作离岛免税品的代购,除了那两次合作外,其余时间都是各干各的。其中有次合作是因为李某某找不到“人头”,而宫某某付不起“人头”买东西的钱,让李某某帮着出钱。

“我知道叫人来免税店购买免税商品,以离岛形式获利是违法行为。”李某某供述,在明知道此行为是违法的情况下,仍然选择找人代购,李某某还是知法犯法,最后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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