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闻!抢注人贩子“梅姨”商标,莫被流量遮望眼
2023-04-29 18:11:33 来源: 中工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原标题:抢注人贩子“梅姨”商标,莫被流量遮望眼
4月27日,“梅姨拐卖儿童”案中两名人贩子被执行死刑。唯一遗憾的是,案件核心人物“梅姨”仍然逍遥法外。然而,有媒体发现,十余枚“梅姨”商标早已被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申请注册,涉及农林生鲜、医疗用品、服装鞋帽、餐饮住宿、广告销售等多个领域。
把一名罪行累累、被全国通缉的人贩子的名字注册成商标,实在匪夷所思。但凡了解一点“梅姨案”的人,基本反应都是皱眉和不解:人贩子名号,岂能当商标?这些公司及个人究竟出于何种目的?
商家注册“梅姨”商标无非是为了蹭热度打出的“擦边球”。从商标集中注册的年份分析,2016年、2017年恰好正是“梅姨案”犯罪嫌疑人张维平等5人落网,以及“梅姨”名字走入公众视线的时候。所以,涉事商家及个人很可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知道“梅姨”二字的消极意义,仍不惜博眼球、赚流量,无底线地牟利。
生活中,不仅有“梅姨”一类的违法者名字被注册为商标,诸如“江歌”之类的受害者,“谷爱凌”之类的知名人士,也都有过被注册为商标的经历。凡此种种,皆反映出个别商家和个人投机取巧、为博取流量不择手段的乱象。
此般违背公序良俗的奇葩操作,必然招致指责和批评。一方面,心术不正者难辞其咎。企业有没有考虑过,把人贩子名字当招牌,不仅赚不来真金白银,反而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几家公司集体凑热闹,注册这样一个饱受争议的商标,足见其营销策略从一开始就走歪了。不靠优质产品、高新技术吸引顾客,反靠走歪门邪道,只会不断败坏好感。
另一方面,商标审查部门在2016年后仍允许和批准“梅姨”商标注册成功,难脱失职之嫌。“梅姨案”是一件全国瞩目的拐卖案,“梅姨”更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人贩子代号,商标审核人员难道闻所未闻?还是自认为无关紧要?直到2020年,“梅姨”商标仍被不断注册,多少令人寒心。
从道德角度上讲,“梅姨”商标伤透了被拐儿童亲属和失孤家庭的心,既不尊重民众情感,同时挑战社会道德。我们有此认知还不够,重要的是让企业醒悟,别被流量遮望眼。良心痛不痛,钱赚得烫不烫手,商家需要扪心自问。
若论法律,“梅姨”商标同样经不起推敲。《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曾作解释:商标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可能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属于商标法规定的“其他不良影响”。简言之,“梅姨”不配作商标,也得不到法律认定。
可见,抢注人贩子“梅姨”商标,是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双失”。流量时代,粗俗无底线的“黑红”方式不过昙花一现,被流量裹挟而上,最终也将被流量席卷而下。因此,每个人都应该恪守底线和明辨是非,莫为流量抛弃良知底线,莫因流量失去自主判断。“梅姨案”虽未成定数,但随着调查深入,相信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正观评论员 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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